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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的相关规则
原作中魔理沙、爱丽丝、帕秋莉等魔法使所使用的法术。原作での扱いを見る限り、それぞれの術者毎に流儀があり、1 つの「魔法」という系統で分類できるものではないが、千幻抄では便利な「魔法の呪文」を多数設定し、どのような術が得意かは呪文の選び方で決定する形式を取っている。
8.1.1 魔法的习得
如能力与特技所述,按照规则消费能力点数可以习得与成长。法术的习得按系统进行分类(及限制)。魔法系统共有九种:
战斗系、精神系、治愈+生物系、肉体操作系、物体操作系、幻觉系、魔法操作系、知觉系、精灵系
「战斗系」可无条件(无需魔导书)习得。
剩余的八个系统需要持有相对应的[魔导书]来习得。
在最初习得魔法时,可免费取得三个系统的魔导书。
其它的[魔导书]可视为魔法道具取得。
每个等级可从拥有的魔导书(系统)中选择四项法术习得。
在无法习得的状况时,习得数只是单纯的减少,因此需注意有计划地取得新的[魔导书]。
8.1.2 魔法的发动条件
[魔法]法术的发动,必须具备约莫数个文字长度的咏唱(语言虽可自由,但很多人都会决定使用某一语言)以及双手的结印。咏唱必须明确发出声音,若身处在声音被封锁的领域内,就无法发动。
另外,两只手都空不出来的状态也无法发动(单手可持轻物)。
满足发动条件后,以{知性}+[魔法]Lv为判定值进行发动判定。
作为对象的人物、物体或者范围必须在效果范围内,在施法者的视线内并且知道其正确位置。
8.1.3 发动所需时间
若无特别提及时,10秒左右时间即可发动所有法术。在战斗场合,一回合可使用一项法术。
8.1.4 抵抗判定
若是写着「进行精神抵抗」的情况时,目标须以「10+施法者能力等级+达成值×2的十位数」作为目标值来进行{意志}+<抵抗> 的判定,失败则按照法术说明承受效果。(例如,[魔法]Lv 4的角色施展[睡眠术],达成值得出26的话,抵抗目标值则为10+4+5=19)
精神抵抗以外的情况,抵抗判定目标值也是如此计算。
施法者事前若集中精神3分钟以上,抵抗目标值则可+5。
集中精神的期间,会在原地无法行动。
没有记述「须进行抵抗」的法术,如果对象有拒绝法术的意愿同样可以按照以上规则进行抵抗判定。但请注意是否为以角色为对象的法术。
「抵抗を行う」と明記されていないスペルについても、かけられる相手に拒否する意志があれば、同様のルールで精神抵抗を行って効果があるか否かを決定してよい。但し、キャラクターを対象とするスペルであるか否かに注意すること。
8.1.5 仪式魔法
充足的准备可以增加魔法的发动判定值。每准备4小时,发动判定值便可得到+1奖励加值,最大+5。
从准备到发动法术必须连续进行,超过6小时之后每小时灵力消费+2。
另外,仪式的准备需要相应的物品。
若身为魔法师,这些物品就视为常备物品,当做财产消费来处理。
发动判定值的奖励价值每+1,便需要消费50钱(0.5円)的财产。
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