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持有物


2.7.1 符卡SC与刻符


角色开卡时拥有以下两项。
  • 符卡SC3张:符卡SC是战斗不可缺少的部分。详细可以参照第四章符卡SC。请按照规则设定三张SC。
  • 刻符2张:刻符可以用于重新判定等。使用效果参照以下。
重骰:在判定之后可以藉由使用一张刻符,在相同的条件下重新进行判定。无法重骰伤害骰。
自动抵抗:在判定前使用一张刻符,判定自动视为成功。自动抵抗无法免疫SC发动的法术,这种情况时视为判定+5。
幸运:使用一张刻符可以邂逅一个小小的偶然。不如说携带了平时不会带的东西等等。具体方式由GM决定。
SC变更:使用一张刻符把被设定的SC修改成别的能力。

2.7.2 其他持有物


根绝角色的背景,可以拥有一些「不具有特殊能力,和技艺相关的」日常物品。在幻想乡必须通过文明的工具才能获得近现代的物品。如果是不做原本的用途只是因为猎奇而收藏的东西,(例如,因为漂亮而收集的碎日光灯管。)则可以作为其他持有物持有。当然,最终需要由GM同意。
  • 住所:可以在居住区已设定住所。妖怪的话可以把巢穴作为家。大小大约是小屋的程度(模糊的说法的话就是小别墅)。如果不是作为魔法物品设定,家没有特殊能力。可生活的区域非常狭窄,主要有足够用的时间。谁都可以找到对手的住所。
  • 武器:如果学习了<近战武器>或<射击武器>的技能,可以获得最多三把近战武器这样程度的武器。射击武器的弹药、箭、飞刀可以视为无限。这些武器没有特殊能力,没有伤害的修正。
  • 技能所需的工具:<乐器>技能所对应的乐器,<急救>技能所对应的道具等,使用技能所需的工具。
  • 书本:魔法使的家里肯定会有书,不过通常情况下魔导书是很稀少的,甚至可能一本都没有。可以使用自己家的书进行<文献搜索>的判定,可以得到的信息由GM判定。作为其他持有物的书本,使用判定时不会获得修正值,也无法进行已习得技能外的判定。
  • 生活用品和金钱等:参考财产项目。各角色拥有10円左右的财产。 情报交易或某些工作的委托之类的交换將以财产交易来进行。财产不只是货币,凡是食材或日用品,甚至是每次使用魔法时的消耗品(符的材料紙或染料、药草、矿物等),此范围内的物品全体都视为财产,因此几乎可对所有角色进行财产的交易。在「财产交易」上,可用货币的对象则用货币,以食物为优先的对象则以食物,若是魔法师则以魔法物品,进行各式各样的交易。(也可以將进行食物交易的結果,解释成财产的增減。)例如在进行像是「给予1日份兽肉作为情报的代价」这类交易时,规则上视为5钱~10钱左右的财产转让来处理。这类琐碎物品的交换,若有人类与妖怪相遇的场面,便可轻易地进行。因此各角色手上拥有的财产,具体而言为何物,只要不属于不自然范围內,可自由配合情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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